87日上午,应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应县大斌宾馆二部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该宾馆存在多处隐患。

监督检查人员发现该宾馆1-2层楼梯间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符合标准、二层通道应急照明灯损坏、一层安全出口无安全出口标志、灭火器未年检等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依法对该宾馆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按限期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同时督促该宾馆负责人在隐患整改期间,加强防范措施,加大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和巡查力度,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来源:本网编辑 2019-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