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应急管理局、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坚持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采取“七个强力”的措施,持续推进煤矿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事故底线。

强力推进安全排查整治。按照集中排查整治和“回头看”两个阶段部署要求,县级层面对县级直接监管矿山100%全覆盖检查;市级层面对辖区内县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市级直接监管矿山100%全覆盖,对其他所属煤矿按不少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检查。推动国务院安委办督导组及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检查发现问题彻底整改、清零销号作为化解风险的重大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强力推进致灾因素普查。组织全市煤矿企业全面普查含水体、地质构造、老空区、瓦斯富集区、冲击地压和岩爆危险区等分布情况,全面查清3年至5年采掘范围内各类隐蔽致灾因素,逐矿、逐采区、逐采掘头面“过筛子”,划出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严格审查普查报告,对弄虚作假的推倒重来,对小矿集中、单个矿山难以查清的区域开展区域性普查,对没有能力的企业,协调高水平地质勘查机构提供技术支撑。

强力推进灾害超前治理。井工煤矿用好普查成果,对所有矿山重新确定灾害等级。露天煤矿按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按规定进行边坡和排土场稳定性分析和评价。发现边坡角超设计、台阶严重超高、平盘严重过窄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

强力推进安全风险管控。督促煤矿企业定期开展全员风险辨识评估,明确分级管控措施和责任。建立矿用安全设备全生命周期智慧监管平台,开展矿用安全标志设施设备可靠性专项检查。规范和加强动火作业、爆破作业、煤仓清理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管理。持续深化“一优三减”,加强停产停工矿山风险管控。

强力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各企业每月组织开展1次全系统各环节重大隐患排查,建立重大隐患台账,做到“五落实”。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完善重大隐患跟踪整改制度,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数据库,督促企业闭环销号,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查明原因,认定责任,提出问责建议。统筹井上井下、露天和井工,发挥专家作用,采用“四不两直”,强化督导检查。

强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各企业配齐称职的“五职”矿长、“五科”技术人员,凡是不达规定要求的,责令依法限期整改直至停产整顿。严格落实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取消井下劳务派遣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安全班组建设年”活动,培育一批安全示范班组。

强力推进安全科技赋能。持续开展科技进矿区活动,组织专家“把脉会诊”。配合能源部门加快煤矿智能化改造,今年建成13座智能化煤矿,年产120万吨及以上煤矿智能化建设实现全覆盖。加快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建设进度,有效实行在线监测和管控,实现“无视频监控不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