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察执法处、各市应急管理局、各办矿主体企业:

为创新基于工业互联网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方式,发挥信息技术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有效促进作用,实现煤矿重要作业场所全过程视频监控,监督从业人员“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构建无监控不作业、作业行为受监督的煤矿作业现场可视化监控环境,有效防范现场作业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坚决遏制因习惯性“三违”导致的伤亡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设视频监控对象

  全省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的煤矿,包括井工煤矿和露天煤矿。

二、时间安排

在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先行先试,安设全过程视频监控系统,中央驻晋企业及晋控、焦煤、华阳、潞安等省属国有重点企业率先垂范,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的煤矿在今年第三季度末必须完成视频监控设施的增补并投运。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省推广,力争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矿在今年10月底前全部实现重要作业场所视频全覆盖。

三、安装地点及要求

在容易发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作业场所必须增补视频监控设施,实现对作业过程的全过程监督和作业全流程管控,对作业人员从业行为、操作过程、执行纪律的行为进行实时监督,对作业程序实现透明管理。

(一)井工煤矿重要作业场所是指是指井下采掘工作面、巷道维修作业点、钻孔施工作业点、重要机电设备检修作业点、大型设备安装、回撤作业点等作业场所。

1.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段至少补设1路摄像仪,监视工作面出口是否通畅及人员进出情况,采煤工作面安装1至4路摄像仪,监视采煤工作面设备状态及工作面人员作业情况。

2.掘进工作面迎头15米范围内至少补设1路摄像仪,监视工作面支护、探放水、设备运行状态及人员作业情况。

3.工作面安装回撤作业点至少补设2路摄像仪,在进设备及设备回撤通道口安设1路摄像仪,监视工作面设备安装回撤工序及人员作业情况。

4.巷道维修作业点至少补设1路摄像仪,监视巷道修理期间顶板、巷帮支护情况及维修巷道人员作业情况。

5.钻孔施工作业点至少补设1路摄像仪,监视钻孔施工期间人员作业情况。

6.重要机电设备检修作业点至少补设1路摄像仪,监视机电设备检修期间人员作业情况。

(二)露天煤矿重要作业场所是指排土场和采剥作业点。

1.采剥作业点至少安装2路摄像仪,监视采剥作业点的运输、采剥、边坡及人员作业情况。

2.排土场至少安装1路摄像仪,监视排土场车辆、边坡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利用信息视频技术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实现重要作业场所全流程监督和可视化管理,是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提升现场管理水平和能力,消除现场作业存在的“三违”作业的重要举措,也是消除监督盲区,强化对从业人员执行规程和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的行为过程监督,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因“三违”作业导致事故的治本之策,各办矿主体企业和煤矿要提高政治站位,从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的高度抓紧组织完成。

(二)分类实施,强力推进。生产矿井新部署采煤、掘进工作面等高危场所进行作业前,必须增设监控视频方可组织生产作业;建设矿井进入三期工程的,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完善投产相关手续的同时完成工业视频系统安装;已开展智能化建设的矿井在完成智能化建设的同时完成,拟实施智能化建设的矿井同步设计、施工、安装工业视频系统;对已发生事故的煤矿企业,必须按要求增设视频监控后方可恢复生产。从11月1日起,对未安装全过程视频监控系统且发生事故的煤矿企业,从重处理,严肃追究企业责任。

(三)宣传引导,督导推进。山西局各监察执法处、各市、县(区)应急管理局要积极宣传,加强引导,加强对视频安装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督促各煤矿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把增设视频工作作为2022年一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确保10月底前如期完成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