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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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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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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下梨园煤业有限公司 |
91140000MA0GT44M6C |
晋(朔州)煤监管罚〔2026〕综执12001号 |
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下梨园煤业有限公司涉嫌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等违法违规案 |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
张文 |
1.该矿主运系统第六部带式输送机机头及改向滚筒处均未设警示牌;2.89102回风顺槽240米处吊挂的动力电缆和901采区辅运巷入口30米处顶部照明灯电缆遭受淋水;3.89101综采工作面远程供液巷道有无轨胶轮车运行,在该巷道转弯处未设置防撞装置;4.89102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迎头向外15米处采煤帮,有一根树脂帮锚杆托盘破损严重;89102运输顺槽回风绕道掘进工作面迎头左帮底部有一根金属帮锚杆,螺母未及时加固,导致锚杆预紧力不符合设计;5.2026年3月10日检查时发现该矿在井下未设专用柴油贮存硐室,但在井下检修硐室内存放有半桶柴油,存放时间超过20个小时。(该桶柴油是2026年3月9日早班由生产准备队作业人员王庚由井底车场转运至井下检修硐室,使用后当班未回收)6.副井口一台使用中的KXJ2-660矿用隔爆兼本安型PLC控制箱,2月份未对该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7.89102回风顺槽胶带输送机机头处在一组控制柜上有一堆使用过的油污棉纱,未回收存放入盖严的铁桶内。 |
1.《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可以处两万五千元的罚款;2.《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可以处两万五千元的罚款;3.《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可以处两万五千元的罚款;4.《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可以处一万元的罚款;5.《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可以处两万五千元的罚款;6.《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可以处两万五千元的罚款;7.《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
2026年4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