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文件文号〕 朔应急发〔2025〕188号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4日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11日   

〔状态〕

有效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做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

处罚办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朔应急发〔2025〕188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朔州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应急管理部以18号部令公布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处罚办法》),《处罚办法》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推动《处罚办法》在我市全面有效实施,现就做好宣传贯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办法》修订颁布的重要意义

新《处罚办法》立足当前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处罚的种类、管辖、程序和适用等关键内容,既严格规范了应急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又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武器。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市局各有关科室、队要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处罚办法》修订颁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宣传贯彻《处罚办法》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作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2026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重要基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确保《处罚办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准确把握学习宣传的重要内容

(一)修订背景与立法宗旨。新修订的《行政处罚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具体运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严”的主基调的进一步深化,各级应急管理局要深刻理解《处罚办法》以法治手段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主要修订内容。重点学习《处罚办法》在行政处罚种类、管辖权限、执法程序、适用规则等方面的修订内容,特别是对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行政处罚管辖、听证程序适用范围、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违法所得计算方式、案件办理期限、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关责任方的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标准等新规定、新要求的准确把握,确保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规范运用。

(三)当事人权利保障与责任追究。此次《处罚办法》的修订,强调了对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行政复议权和行政诉讼权等权利的保障,要求应急管理部门要采取信息化手段或其他措施,为当事人查询、陈述和申辩提供便利,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明确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要坚持处罚与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广泛开展宣传普及活动

(一)组织专题学习培训。市、县应急管理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项学习计划,通过专题讲座、集中研讨、案例分析、线上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执法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开展全覆盖学习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处罚办法》具体规定,提升依法履职和守法经营能力。

(二)丰富宣传传播载体。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结合宣传栏、宣传手册、横幅标语、户外广告等传统宣传方式,全方位、多角度解读《处罚办法》的核心内容和重要意义。针对不同行业领域、不同群体特点,开展精准化宣传,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政企互动交流。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执法现场答疑”“以案释法”等活动,深入企业一线宣传《处罚办法》规定,解答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和守法经营中遇到的困惑。鼓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内部宣传教育,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学法、懂法、守法,主动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督促《办法》宣传贯彻落实取得实效

各级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对《处罚办法》宣传贯彻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将《处罚办法》的学习贯彻情况纳入督导检查、抽查检查内容,督促基层应急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将学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

请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2026年1月30日前,将《处罚办法》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包括组织开展情况、接受法律宣传的企业数及人数、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等)书面报送市应急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边善峰  13934954801

附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pdf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