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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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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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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东露天矿 |
91140000MA0GTWPX6X |
晋(朔州)煤安罚〔2025〕督导6001号 |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东露天矿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违规案 |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
孙宽 |
1.北端帮1245干线未设置限速路标(起点和终点缺限速标志);2.南部11煤底板储水池排水时,未采取设立安全挡墙或围栏、悬挂警示标志等安全措施;3.北1275干道9375卡车在运输道路上出现故障且无法行走时,未在车体前后30m外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护措施;4.4台789C大型自卸车未设示宽灯或者标志;5.3020电铲作业面半干线道路安全挡墙不连续;6.南1260排土场矿用卡车排土工作面向坡顶线方向未保持3%~5%的反坡;7.雨季前新建的重要防排水工程未完工(《2025年东露天矿雨季“三防”计划与措施》中要求在2025年6月之前完成南帮两条新建排水管路,现场检查时,只建成一条排水管路);8.北帮1260干道排水沟长约20米淤泥堵塞,未经常检查、清淤;9.1320排土场不平整,存在积水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
2025年9月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