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解决安全监管有效性不够,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市应急管理局对全市矿山监管专员、五人小组及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时间从即日起至12月底。

本次督导包括矿山安全监管专员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履职三个方面。即日起至1031日,矿山企业安全监管专员、五人小组及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对照督导内容进行自查自改;111日至1225日,各县应急管理部门对辖区煤矿监管专员、五人小组、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履职情况全覆盖督导;之后,市应急管理局不低于20%的矿山企业进行随机抽查督导。

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各级各单位高度重视,深入扎实推进《监管专员制度》落地落细落实。对符合条件的矿山企业配齐配强监管专员,确保监管专员应配尽配重点安全监管专员、五人小组和煤矿监察专员是否按规定检查频次、内容、覆盖要求进行检查;是否存在监管盲区,存在该发现而未发现隐患,存在发现隐患不及时汇报等现象;是否存在所监管煤矿违法违规生产建设或存在重大隐患仍冒险组织生产不制止、不汇报、不采取措施现象存在问题的,个人要严肃处理,对企业要停产整改、挂牌督办。市应急管理局向各县人民政府通报矿山安全监管专员、五人小组及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履职情况,并将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同时要抓好“任务清单、公开公告、定期述职、定期轮换、年度考核”五个机制的落实,确保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做实做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