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汛以来,朔州市采取强化重点防控、强化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排查、强化预案编制、强化物资储备、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实战演练、强化预警预测、强化会商研判、强化值班值守“十个强化”措施,大力防范化解汛期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强化重点防控。将水库、河道、山洪、城市内涝作为防汛工作重点,严格落实水库“三个责任人”,从有实向有能转变,做到组织、管理、预案、制度、队伍、物资“六到位”,全面提高应对水库突发汛情和险情的能力。按照“谁调度、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水库调度运行计划,汛期严禁超汛限水位蓄水。落实24小时看守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水库安全度汛;抓好河道防洪管理工作,以城区洪道、主要河道河段内乱建、乱修、乱倒、乱采、乱占等为主,按照防洪规划和河道行洪安全要求,加大河道执法清障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确保汛期行洪通畅;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织专人调查分析沟道、滑坡地段、河流交汇处等山洪易发区基本情况,落实滑坡、山洪等地质灾害的预警、抢险、撤离、群测群防等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二、强化风险管控。认真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措施,科学编制风险分布图、风险清单台账和风险动态数据库,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三、强化隐患排查。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防汛安全隐患大排查。对防汛责任落实、规章制度执行,防汛应急预案、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应急抢险方案、施工度汛方案修订情况,水毁防洪工程修复情况,雨水情监测设备、山洪监测预警设备、防洪工程运行情况,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情况,群测群防情况,宣传警示标志设置情况等进行检查督查和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工作台账,限时完成整改,逐一销号。特别是涉水在建工程,汛前没有完成隐患整改的,针对性地制定应急度汛方案,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度汛安全。
  四、强化预案编制。结合新形势、新变化,修订和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做到监测预报预警、会商研判、应急响应、抢险救援、转移避险等各个环节全覆盖,不断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抓好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水利、住建、交通、文旅、应急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各类已建和在建工程度汛方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城市防洪排涝应急预案、工程巡视检査值守方案、工程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旅游景区暴雨洪水防御方案、工矿企业防汛应急预案等。按时完成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确保汛期出现险情时,能够快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损失。各类度汛方案预案,按照“谁主管,谁审批”的原则落实。
  五、强化物资储备。按照“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多种方式相结合组织储备,有针对性地补充防汛抗旱物资装备,形成以中央储备库为依托、省级储备库为主体、县级储备库为基础、乡级储备库为补充、管理单位储备库为延伸的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体系。足量储备防汛抗洪抢险物资,保障防汛抗洪抢险工作需要
  六、强化队伍建设。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加强水旱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各类专业抢险队伍的“一专多能”作用,建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当地企业、设计和咨询单位以及行业专家、技术人员抢险专业技术优势,建立防汛技术合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应急力量在防汛抗旱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建立紧密的工作联系机制;加强与驻军、武警部队的密切联系,发挥抢险突击队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志愿者协助组织群众转移撇离、巡査防守和险情抢护,确保群众转移安全高效。
  七、强化实战演练。定期检查方案预案落实情况,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制定抢险救援演练方案,组织开展抢险救援队伍防汛实战模拟演练,努力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八、强化预警预测。气象、水文部门加强防汛监测设施设备的管理、检查和维护,确保各类设施设备正常、可靠运行。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切实做好雨情、水情、工情的监测,及时做好暴雨区、山洪灾害易发区和重要河流段的精细化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确保监测高效、预报精准、预警及时。
  九、加强会商研判。准确掌握汛情、险情、灾情,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会商,进行风险研判。当发生重大汛情、洪涝灾情或启动应急响应等紧急情况时,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题会商,共同分析研判水旱情、险灾情,研究防抗救措施,安排部署防御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承担的防汛抗旱职责开展专业会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
  十、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值班人员在岗、领导带班在位。值班值守人员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了解情况,掌握形势,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知。加强信息报送,适时报送汛情旱情,第一时间上报险情灾情,确保第一时间决策、第一时间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