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经调整和复核,42日,市应急管理局确定855家单位为2021年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确定80家单位为火灾高危单位。

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各级消防部门,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档案,督促其完成“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全面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要求各单位持续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健全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职责,加快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建设升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此次调整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属于朔州市消防支队的有7家,属于朔城区消防大队有241家,属于平鲁区消防大队的83家,属于山阴县消防大队的105家,属于怀仁市消防大队175家,属于应县消防大队的101家,属于右玉消防大队的63家,属于开发区消防大队的50家,属于新开消防大队的30家;朔州市火灾高危单位共80家,涉及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重点企业等。

来源本网编辑 2021-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