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督促各级人民政府进一步健全本级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部门,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办公室常态化运行。切实履行办公室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上情下达等工作职责,发挥好政府参谋助手的作用。推动政府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

二是逐步健全地质灾害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各级应急部门和自然资源门“防”、“救”相承的责任链条,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印发的“三必须”实施办法,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应急部门主动加强宏观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补漏洞、抓短板、强弱项。

三是建立部门间的协同配合机制,做好日常管理和灾时应急工作衔接,加强信息共享,简便办事流程。在会商研判、监测预警、隐患排查、应急救援、督査检查等方面充分发挥综合管理和专业管理部门优势,合力推动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

来源本网编辑 2021-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