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应对管理水平,建立高效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减轻气象灾害损失,11月12日,《朔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由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发布。

《朔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坚持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以人为本、科学减灾原则,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指挥体系、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附则六个部分,适用范围为发生在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气象干旱、霜冻、大雾等引发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全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体系由市、县两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应对工作。市指挥部下设9个应急工作组:综合协调组、监测预警组、现场抢险组、医学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调查监测组、新闻报道组、专家咨询组。根据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和实际处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应对。

市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分为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气象干旱、霜冻、大雾等9种类别,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分别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应急响应。发生或可能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按照标准较高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